• 布衣谏“空印案”何以无果?

    张景峰摄《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列传第二十七》载:明太祖朱元璋朝,“会考校钱谷册书,空印事觉。凡主印者论死,佐贰以下榜一百,戍远方。……时帝方盛怒,以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谏。”“士利乃为书数千言”,其中有“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词?”根据《明史》记载,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演绎了一场“空印案”。适逢朝廷考核会校钱款、粮食的账册文书档案,为了会计结算便利、地方官员使用预先加盖官印空白账册的事情被朱元璋知道了。朱元璋下令严办,“凡是主印的官员一律处以死刑,辅佐官员以下刑杖一百,流放远方。”既然朱元璋认为大家犯了欺君罔上之罪,那就谁也不出头了,比如丞相御史等都躲得远远的,都不去上前进谏,向皇帝说明不应当如此以罪处理使用预先加盖官印空白账册的会计结算行为、追究参与人这么重的刑事责任。宁海布衣平民郑士利,因为其兄郑士元的缘故,非常清楚空印账的由来,就向朱元璋上书,内容有数千言。其中,有这样的内容:“国家制定法律,必然是先明确、公开地昭告天下,使大家都知道国家有什么样法律,自己应该怎么做,然后才追究那些敢于触犯这些公之于众法律行为者的罪责,其原因就是他们是明知故犯。大明从立国到现在,不曾有空印这样罪名并追究罪责的法律制度。有关部门、官员基于前后形成并因袭的这些惯例,不知道除在会计汇算之外没有其他用途的空印行为是犯罪。现在一旦诛杀这些人,怎么能使被诛杀的人心服口服、无话可说呢?”但是,郑士利的上书没有任何效果,朱元璋要杀的就杀了,朱元璋要杖的就杖了、杖后发配。郑士利进谏为什么没有能够成功?至少有三点原因,第一点,明太祖朱元璋的经历使然。朱元璋出身平民,经历中见惯的是官员贪腐,形成了不信任官员的认知习惯,即使是自己认真考察、委派的官员,也不例外。在其手下当官很悲催,除非不在他的手下干活干事。发现会计类官员的空印行为,自然就想到他们的贪腐,就要予以严惩。朱元璋不会想到不遵循成规的官员也会干好事情,想到的就是官员们不遵循成规就会干坏事情。第二点,明太祖朱元璋的性格使然。朱元璋没有唐太宗李世民的胸襟,只是一味地加强皇权、打击官吏。郑士利没有仅仅限制在求得赦免这些人,还说了一大通皇帝的不是,朱元璋是不可能接受其上书的。第三点,最根本的一点在于,大明帝国存在一个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约束的皇帝。当时的皇帝,不是民权、法治现代国家的皇帝,而是君权神授、欲治国家的皇帝。皇帝言出法随,一言可以立法、一言可以毁法,只有君权至上的信条,还没有什么现代的法治观念。皇帝想干什么事,是很难挡得住的。从客观上来看,郑士利对朱元璋进谏的失败也是必然的。用现代眼光来审视郑士利“自立国以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的理由,可以归纳为刑法理论与实践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有一个变化的过程,1980年生效的《刑法》,在罪刑法定原则之外,还有类推制度的存在,一定意义上属于不完全罪刑法定;1997年《刑法》则即废止了类推制度,属于更为法治化的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即我国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这个规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如果国家认为某种行为是犯罪的,就通过刑法明文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行为,按照法定程序,依照法律判定某个人行为的性质、对其进行定罪处刑;如果刑法明文没有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的,就意味着国家并不认为某种行为是犯罪,也就不能对某种行为予以定罪并处以刑罚。当然,对某种行为是否确定为犯罪,国家立法机关可以通过修改刑法的方法来显示国家的态度,即通过刑法修改,将一种非罪行为规定为犯罪,或者将一种犯罪行为剔除出犯罪、变为非罪行为。刑法修改并生效后,就按照新的刑法规范来确定某种类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但是,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设计,坚持刑法对过去的行为原则上没有溯及力,除非出现需要从轻对待某种行为的时候,才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对某种行为适用刑法的溯及力。时代步入现代阶段的进展,可以从刑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沿革、变迁真切地感受到。

  • 岁末光影

    黄渝涵摄我的2025年自6月份一分为二。飞机掠过山地,降落在机场。自此,南方小城闷热的十八岁被留在身后,不知不觉已经踏进了北方的第一个秋。人在被时间裹挟着往前走的时候是不会一直回头看的,但过去一直都在。2025年4月18日,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模拟考,老师叮嘱着这是提振信心的考试,不要太紧张,但在踩着收卷铃声走出教室后,发烫的胸口、汹涌的情绪仍然汇聚为脸上苦涩的笑。对完答案的震撼与不甘被后桌龙飞凤舞地涂鸦成为答题卡上的大大问号,气势仿若要问天问地。她举起答题卡,像是举起前路渺茫中不屈的军旗,尽管在这一刻我们离未来是那么的近。那时,我们笑得前仰后合,忙着表达、忙着郁闷、忙着比耶、拍照、挥霍着所剩无多的少年时光。哪怕象牙塔里的时光仅此一次,不再回头。诚然我是喜欢洛阳的,这里的人爽朗、和善。我早就从来时路上一直照顾我的陌生人身上深深地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善意。大学生活波折却也完美。在晴好的日子里,河科大的琴湖总是很漂亮,从公教五出来,碧蓝的湖水粼粼,隐约跃动着夏天的光。每当这一刻,我总是驻足,恍惚。而后寒风凛冽,催我再次走入秋天。截止到12月3日,洛阳还没下雪,我总是在每一个早晨期待着窗外能有雪花飘落。其实,我早早地淋过了人生中的第一场雪,在我炎热的故乡。那是5月末,晴空万里,高耸树梢上的木棉果陡然炸开,雪白的棉絮像少年时代的思绪一样在风中被放逐了很远。它轻盈地吻上眼睫、发梢,捉不住,复又跃起,降落在校园角落,抑或更远的地方……直到被阳光模糊,记忆中只剩像雪一般的白茫茫。前日,我在书页间夹下书签,轻声地对自己说:“为什么人不能活在过去,我爱的人都在那里。”或许只有这句话才能描述此刻我内心那种微妙的感受,不是悲伤,也未掺杂欢愉,只是像积雪落在木窗棂,静静地等待日出被消融干净。

  • 课堂写生的学生

    写生是学习艺术的重要环节。不仅可以锻炼描绘形象的比例、色彩、透视和形体间相互的关系能力,更重要的是训练艺术工作者敏锐的嗅觉和对美好事物的捕捉能力。这是我在课堂上,学生画模特,我画学生的一幅作品。是用钢笔快速对学生整理纸张的神态进行的写生。

  • 最后一片银杏叶

    柴锦程摄人对时间的感知总显模糊,年岁如长河奔涌,我们浮沉其间,常感茫然。直到某个瞬间,像河床中突兀的礁石,让水流打旋、声响清越——我们才猛然惊觉:原来时光已行至此处。我的那块“礁石”,是一片银杏叶。十一月底的寻常黄昏,我从图书馆的故纸堆中挣脱,头脑昏沉、步履匆匆,只想尽快回到寝室那方可以蜷缩的小天地。路过教学楼前的银杏大道,我习惯性低头赶路。金黄的落叶地毯早已踏过数回,最初的惊艳早已被熟视无睹的倦怠取代。一阵细弱清浅的风拂过额发,我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抬头望去,一幅画面让我瞬间定格:大道两旁的银杏树几乎褪尽华服,裸露出遒劲有力的枝干,伸向冬日高远的天空。唯有正前方最高的枝梢上,还挂着唯一一片叶子。它小巧纤薄,在苍茫暮色中仅是一点金光,却稳稳悬着,在微不可察的气流中轻轻颤动,像星星在初上的夜幕中的试探闪烁。那一刻,自行车的铃铛、远处的谈笑、内心的焦躁悉数褪去。我的眼里只剩这片叶子,和它身后琉璃般澄澈的天空。它摇摇欲坠,却与枝梢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仿佛不是即将凋零,而是在完成最后一次对阳光的专注眺望。我仰着头凝望许久,直到脖颈发酸。心里乱麻般的焦虑忽然舒展,一种难以言喻的宁静与透彻,如清风般灌注全身。我想起这一年:年初冬雪中立下的远大志向,春日为活动奔波时,深夜路灯下飘零的樱花;盛夏实习挤在地铁人潮中,额头的汗与手中冰美式的沁凉;秋日拿到心仪课程高分后,独自在操场上漫步,任耳机里的乐曲循环播放。那些快乐、失意、激昂、疲惫的碎片,原本纷乱地堆积在记忆的角落,却在凝视这片叶子的瞬间,被一道温柔的光照亮、串联。它们不再是无意义的堆砌,而是有了清晰脉络,最终都通向此刻——站在年末风里,内心澄明安详的此刻。这片叶子并非宏大叙事的句号,它太小太轻,却成了我这一年最珍贵的私密注脚。它告诉我,这一年的意义,或许不在于收获多少确凿成果,而在于经历了四季更迭,感受了生命的绽放与凋零,更在这个不经意的黄昏,学会了与一片即将谢幕的叶子,静静和解对望。风渐大,叶子颤动得愈发明显。我不再担心它何时飘落,深吸一口气,带着前所未有的轻松转身前行。走出十几步后,心有灵犀般回头,枝头已空空如也。我知道,它已以最轻盈完美的姿态,落进了该去的地方,也落进了我心里,成为照亮这一整年时光的金色徽章。这片最后的银杏叶,让我觉得,这一年,很值得。

  • 橘红落幕 黎明可期

    张静蕾摄傍晚的街头,落日悬在枯枝的缝隙间,把天幕染成温柔的橘红。它缓缓落山的模样,没有丝毫仓促,反倒带着一种从容的温柔,将最后一抹光洒在冷硬的建筑与街道上,让冬日的枯枝都笼上了一层暖晕。这轮落日像生活里藏着的温柔提醒:再热烈的白昼终会落幕,再忙碌的奔波也该有停歇的时刻。它向下沉,却不是终结,而是为了酝酿次日的升起;就像我们走过的疲惫与困顿,也不过是时光里的一次蛰伏。站在这橘红色的暮色里,看着太阳慢慢隐入树影,忽然懂得,世间所有的告别与落幕,都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不必追赶落日,只需迎着晚风,静待黎明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