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着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建立严格、完善的作风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这一重要论述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新征程,以法治这一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制度来推进作风建设,深化了对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是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从根本上剔除作风顽疾的治本之策。
一、切实强化法治思维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一个养成法治思维的人,才有可能具备理性、守法、智慧的品格,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言行,从而避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即时效果而急功近利。一般来说,法治思维的主体是公权力的拥有者或行使者,其标准是实质合法性,其目的是保障人权,其过程是具体化思维。具体到领导干部,就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坚守底线,铭记“红线”,不碰“高压线”,让法治思维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的习惯思维。
因此,今天我们强调法治思维,就必须坚决反对与遏制“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理念,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与作风,使其既要注重党性修养,也要注重道德修养与法治修养;既要严格遵守党纪与党的规章制度,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纪;既要履行党员义务,更要履行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从而克服“就事论事、就作风而谈作风”的传统思维。同时,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践行法治精神,“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法治风尚。
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问题导向,就是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核心,通过精准识别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党内作风不纯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阻碍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的特点,亟需着力破题整治。
这就要求我们,整治作风问题既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又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作风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避免陷入“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怪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把党性修养作为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永恒主题,坚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实抓细抓常。必须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始终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深植党性之基,筑牢纪律之堤,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不良作风的土壤。总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担当,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才能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汇聚起强大社会合力。
三、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基础性法规,还包括《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规定》等党内规范性文件,确立了不可逾越的铁规矩和不容触碰的硬杠杠。通过清晰严明的规则立规范、划红线,充分彰显了法治思维和制度刚性,使得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跨越式进展,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就要在制度化、法治化上下功夫,如果没有制度保证,改进作风的成果最后也保不住,所以需要靠制度来落实,靠制度来监督和巩固成果,切实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实现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合理化。第一,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细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落实措施,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制度,确保其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第二,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制度,作风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日常工作、生活、学习密不可分的,要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使其既要符合中央精神,又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进而形成常态化的长效机制。第三,推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和相互协调,国家法律在确保党内法规落实的同时,党内法规的制定也要依托于国家法律,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保障,从而不断制定出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构建起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四、完善执行监督体系
没有强有力的贯彻执行,再完善的法规制度也只是“稻草人”;没有完备的监督体系,再严厉的规范要求也只是“纸老虎”。制度的有效实施与监督到位,才是防止作风建设反弹回潮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法规制度落实的关键在于执行,通过健全的监督体系,才能对作风问题进行有效约束和纠正,真正发挥其规范和引领作用,把权力置于法律与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使“清廉”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落实好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就是要落实好制度执行的责任。第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党内监督主体的职责,把作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中,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第二,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如巡视巡察制度、党内谈话制度、述责述廉制度等,对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第三,严格依纪依法,在抓作风建设上,还存在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影响了执行效果,要着力提高查办作风相关案件的规范化水平,把依纪依法办案作为铁的纪律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做到既严厉打击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治的权威。
总之,党的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一以贯之地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以严格有效的法规制度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才能真正提升作风建设的治理效能,推动尊法守法、遵规守纪、崇德向善在全社会蔚然成风。